html模版北京警方通報“善心匯”成員非法聚集:63嫌犯被刑拘
據@平安北京微博今晚9點16分微博通報:



早前通報

北京警方通報 善心匯傳銷成員來京非法聚集

@平安北京#情況通報#警方警告:煽動、組織人員非法聚集和參與非法聚集均屬於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有力維護社會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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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提醒:善心匯傳銷洗腦太厲害百萬人或血本無歸

來源:中國警察網

近日,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全國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廣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天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犯罪問題進行查處,張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現初步查明,張天明等人涉嫌以 扶貧濟困、均富共生 等為幌子,策劃、操縱並發展人員參加傳銷活動,騙取巨額財物。

令人不解的是,在警方和媒體曝光後,依然有很多人不相信,認為是警方、政府是在報復善心匯,善心匯是幫助窮人的。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傳銷犯罪案件持續高發,不法分子不斷變換犯罪手法,利用 金融互助 愛心慈善 虛擬貨幣 電子商務 微信營銷 等各種名目,策劃、組織傳銷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同時,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不被高利誘惑,自覺抵制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共同維護好經濟社會秩序。

善心匯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模式?

打著 扶貧濟困、均富共生 口號,善心匯於2016年5月進入大眾視野。善心匯宣傳資料顯示,其為黨和政府減輕負擔,做瞭大量的扶貧幫困的具體工作,累計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數千萬元,扶貧濟困達數十萬人。

然而,如此 好 的機構,為什麼會被政府相關部門 盯上 ?善心匯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模式?

入局者的狂熱旁觀者的憂心 江寧公安你好,請問善心匯是否是傳銷組織? 4月30日,在南京上學的曹穎(化名)在微博上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在線咨詢。

曹穎介紹,今年3月,傢住重慶的母親在朋友的介紹下加入善心匯,對方稱投資3000元,一個月能賺1600元。 一開始我就告訴她這個不太靠譜,怎麼可能坐著就賺錢,沒有智力也沒有勞力的成果,很可能是龐氏騙局。

然而,母親並未聽進曹穎的勸說,不僅沒有退出,還要拉曹穎進入善心匯。 我媽叫我把身份證拍照給她,我拒絕後,她又勸我說善心匯是正規組織,規定很嚴格;我再次提出拒絕,她就說要斷瞭我的生活費! 曹穎說, 我現在能做的隻有在電話裡反復勸她。

同樣也是女兒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穎一樣感到憂心。 我媽和她的朋友們都加入瞭善心匯,對於她們來說,能賺錢就是好模式;因為已經嘗到瞭甜頭,現在就跟被洗腦一樣,我要說是傳銷,她就說我怕這怕那、掙不瞭大錢,每每勸說都以爭吵告終。 李欣談道。

為瞭不讓傢庭鬧的不愉快,李欣無奈選擇 妥協 :其母親又以李欣的身份證開通瞭一個善心匯賬號, 她以為我已經接受瞭,又開始叫我發展下線;每天還會微信喊我在善心匯會員群裡聽老師講課,我都假裝沒看見,真擔心她會越陷越深 。

在李欣的介紹下,法治周末記者加入 勿忘初心新經濟生態系統 的微信群,目前該群人數有一百五十餘人,每天台中商標註冊查詢都有指導老師上課進行分享。

如果此時聆聽我分享的傢人,還把善心匯當成是傳銷,說明你隻看瞭網上的負面消息;如果你隻是玩兩次、賺點錢就走瞭,說明你連善心匯的大門在哪裡都沒找到;如果你把善心匯當成事業,說明你看懂瞭善心匯的99%;如果你真正從心靈深處相信善心匯創始人張天明所說的, 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匯崩盤 ,恭喜你成為一個合格的善心匯的 善粉 。 5月1日,群裡一位老師 SHX栗子直播中心 ,在群裡進行語音分享。

要成為一名合格的 善粉 ,我認為有幾個方面是必須要做的,第一,張天明同志每晚的分享要聽,多學習中國傳統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記吃飯睡覺,但不能忘記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匯的總部學習,這樣格局才能打開;第四,用專門的本子去記錄自己每一位會員的佈施、受助時間,直到全部教會他、也認可瞭善心匯,才可以放手不管 SHX栗子直播中心 表示, 善心匯將是中國民營企業中最優秀的企業,超過淘寶、百度,我認為隻是時間問題。

在善心匯想賠錢都難 !

瘋狂入局 的背後,到底有什麼樣的模式在吸引著他們?

法治周末記者向一位善心匯會員陳執(化名)進行咨詢,這位會員也很樂意地向記者發送瞭善心匯登錄系統的鏈接。

打開進行註冊就行,每個身份證隻能註冊一次,註冊必須要有推薦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負責給你激活賬戶。 陳執介紹,善心匯的系統叫做 新經濟生態系統 ,註冊需要通過推薦人向公司繳納會員年費300元/人,開戶註冊即可獲贈黃花梨 善種子 1株。

陳執介紹,在善心匯這套系統裡,目前分為特困社區、貧困社區、小康社區、富人社區、德善社區五個等級;在這裡,打款行為稱為 佈施 ,收款行為稱為 受助 ;在社區內投資,排單打款時需要用到至少1個善心幣,善心幣價格為100元/個;然後系統按照排隊時間安排 佈施 ,打款成功後,進入 受助 隊列,等待收款。

例如,特困社區主要針對喪失行為能力或有殘疾證明的人群,該社區的投資額度為1000元至3000元,每輪收益率50%,排隊打款和收款時間會酌情提前;貧困社區的投資額度也是為1000元至3000元,排單打款時需要消耗1個善心幣,該社區沒有 門檻 限制,每輪收益率30%,排隊 佈施 時間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後,進入感恩受助隊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區的投資額度為5萬至30萬元,每輪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長45天收益5.5萬元至33萬元。

簡單來說,如果你加入瞭善心匯,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貧窮社區投資3000元,半個月可以收益900元,減去購買善心幣的100元,可以獲利800元;一個月差不多能排兩次單,就可以獲利1600元。 陳執說,以一個傢庭有5個賬號來算的話,一個月傢裡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對於農村地區或者困難傢庭,這就是脫貧瞭。

而且,以上隻是靜態收益,系統還設有動態收益,即推薦朋友加入善心匯,可以獲得系統獨有的跳級制推薦獎,第一代拿6%的推薦獎,第三代拿4%的推薦獎,這個設置會促使會員不斷拉人加入。

陳執舉例,甲推薦乙進來,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單的6%,以投資一單3000元為例,推薦人甲可以獲得180元的推薦獎,若一個月排兩單,就可以賺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沒有推薦獎,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發展丁加入,乙沒有推薦獎,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單的4%。

不過,陳執也說明,推薦獎並不能全部提現,隻能提取一半,另一半獎金轉為 善金幣 ,用於旗下酒店、商城、旅遊景點等消費。

此外,還有第三種賺錢模式。陳執介紹,直推十個人就可以做 功德主 ,向公司交5萬元後,購買 善種子 和 善心幣 可以打七折:每個人註冊入會時需要交300元獲贈一顆 善種子 、排單時需要花100元購買 善心幣 ,而成為 功德主 可以用210元 善種子 、70元 善心幣 的價格購買到,再按全價收取會員費用,賺取中間的差價。

正如張天明所說,在善心匯,你想賠錢都難。 陳執表示,他現在也發展瞭一個五十多人的 小團隊 ,通過自己註冊的兩個會員賬號的投資收益和 團隊管理獎 ,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 功德主 團隊已有幾千人,月收入將近五十萬元。

觀點一:收取人頭費、發展下線涉嫌傳銷

對於善心匯宣稱的高回報和層級發展模式,也有一些公眾和專業人士表示瞭質疑。對於外界的質疑,4月21日,法治周末記者聯系上善心匯工作人員楊女士,楊女士向記者發送瞭一些關於善心匯的宣傳資料。

資料上解釋,會員得到平臺上其他會員的資助後,分享給更多會員使其加入精準扶貧隊伍,公司平臺會員基礎數據就會不斷增加,平臺價值就越大,公司會給予一定的獎勵,以可在善心匯商城兌換商品的金幣或現金形式體現,且獎勵分配方式僅限於二級,這也符合國傢工商部門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根本不涉及傳銷。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武長海介紹,刑法中對傳銷的定義是: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活動。

隨著實踐活動中傳銷形式不斷演化和變形,武長海表示,2016年3月,國傢工商總局發佈瞭《新型傳銷活動風險預警提示》,其中明確指出,不管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偽裝自己,隻要同時具備以下三點就可以斷定涉嫌傳銷:

一是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後才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展下線的 資格 ;

二是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台中商標申請代辦,即拉人加入,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

三是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傳銷一般會采用金字塔模式,通過發展下線會員牟取利益,但這種模式有顯性也有隱性。顯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會在會員加入時明確告訴會員通過發展下線會員以及不同層級會員來獲得不同報酬;善心匯雖然不強制會員發展下線會員,但通過高額回報來誘惑、激勵其不斷發展會員,是一種變相的發展下線的方式,這種隱性的層級設置也涉嫌傳銷。 武長海表示。

京師律師事務所互聯網金融法律事務部主任左勝高也認為,善心匯要求入會的人交納註冊費,以發展下線、建立團隊為報酬,涉嫌傳銷;雖然其聲稱采用跳級制推薦獎,第二代不設獎勵,不同於一般傳銷的順序層級制,但依然難以擺脫 收取人頭費 發展下線 的傳銷本質。

為何在善心匯的架構裡, 富人社區 投的多的反而每輪收益少? 貧窮社區 投資額度少的反而每輪收益多?楊女士提供的宣傳資料上顯示,按照規則, 富人 在時間長度上大於 貧困群眾 ,並且回報低,這既幫扶瞭 窮人 ,又讓 富人 有瞭成就感。

武長海則分析認為: 投資數額小卻返利高的目的,在於吸引更多的人參與進來;因為大額投資,參與的人數普遍偏少,而大額資金停留時間長,可以用來支撐小額資金的周轉,這種做法能延長資金鏈斷裂的時間;會員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臺的盈利或所謂的實體企業,能否向會員支撐高返利還存在疑問;倘若是用新會員的錢支付老會員的利息和短期回報,則涉嫌龐氏騙局,一旦當新入會的會員提供的資金無法支付早期會員的利息或本金時,將會出現資金鏈的斷裂,面臨崩盤的危險。

觀點二:涉嫌非法集資

2017年2月,張天明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善心匯已有近100萬的會員。李欣粗略估計,以每個會員隻投資過一次3000元計算,就有三十億元的資金在平臺停留過,等待系統安排打款和收款。

對善心匯登錄系統的域名進行查詢,該網站主辦單位是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 ),網站負責人為張天明,審核通過時間為2015年8月。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於2013年5月成立,經營范圍為文化活動策劃等。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表示,如果善心匯系統經營公司的工商註冊范圍,主要是文化傳播等,但其實際的經營行為卻是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則可能涉嫌非法經營。

鄧建鵬介紹,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瞭《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給出瞭具體的認定標準: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打著精準扶貧的幌子,善心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進行集資、用網絡公開的手段、承諾回報、面向不特定的對象,達到瞭非法集資構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鄧建鵬表示。

對於以上質疑,記者在楊女士提供的宣傳資料中看到,善心匯開發瞭一個基於精準扶貧的點對點的軟件平臺,為會員提供精準匹配的幫扶,其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隻是通過為平臺提供持續的技術研發維護,提供完善的客戶服務從而獲得技術和服務收益,材料稱,善心匯 不建立資金池,所以談不上集資 。

工商信息顯示,昆明同創公司於2015年2月成立,公司經營范圍為商務信息咨詢等。對此,鄧建鵬表示,善心匯系統經營公司是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創公司具有金融資質,但由於其與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均為獨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匯文化公司仍屬超范圍經營;而根據工商信息,昆明同創公司隻是一傢提供金融信息咨詢服務的公司,如果平臺有資金應找第三方進行存管;若沒有經相關部門批準,匯聚公眾錢款到自己平臺,也涉嫌非法集資。

警方提示

公安機關正在依法查處善心匯公司張天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犯罪問題,張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一些在傳銷活動中獲利巨大的骨幹分子,為轉移視線、逃避打擊,鼓動不明真相的參與群眾進行所謂表達訴求活動。

煽動、組織人員非法聚集和參與非法聚台灣商標查詢集均屬於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護群眾合法權益,有力維護社會秩序。

請廣大群眾相信政府、相信公安機關,不要受人蠱惑,參與影響社會秩序的違法活動。公安機關將及時公佈查處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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